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包头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包头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包头市实际,为进一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内蒙古包头市投入本级财力4,038万元,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双提高。
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其中:中央220元,自治区37元,市本级31。5元,旗县区31。5元,共落实财政补助资金12,17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779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1,392万元。报销封顶线达到20万元,平均报销比率达到50%以上。同时,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提取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使大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封顶线达到26万元。
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
2014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5元,其中:中央220元,自治区50元,市本级38元,旗县区37元。参合人数69。63万人,共落实财政补助资金18,72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4,097万元,市本级补助2,646万元,旗县区补助1,984万元。报销医药费封顶线达到10万元,平均报销比率达到70%以上。同时,从新农合基金中按每人每年48元的标准提取重大疾病保障资金(较2013年提高18元),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已预拨资金2,673万元。重大疾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封顶线达到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