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遵义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2 00:53:1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遵义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遵义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相关知识。

遵义市将从10月1日起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此次调整根据医院收费等级,重新确定住院报销比例。乡镇、社区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78%,提高到85%;县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68%,提高到80%;市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68%,提高到75%;省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45%,提高到55%。转往统筹区域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医疗机构等级相应降低报销比例10%。

此外,提高了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城镇居民统筹基金的基础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个人连续缴费每增加12个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再增加1万元(原为0.5万元),最高支付到14万元(原为12万元)。

使用进口药品,个人先付40%

为和遵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一致,参保居民使用进口药品和未列入限价管理范畴进口医用材料的费用,须个人先自付40%,其余60%按规定报销(即《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黔价费[2003]127号)。文件规定可另外收取费用的植入人体和各种介入治疗所需的贵重材料、器具(如起搏器、支架、导管、导丝、补片、钢板、钢钉等)和药品,实行限价管理,具体项目和标准。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未列入限价管理范畴的贵重材料、器具和药品,参保病人需要使用进口的,须先个人自付40%,其余60%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

慢特病门诊购药报销比例提高

此次调整还将慢特病门诊购药报销比例由当前的30%提高到50%。

起付标准金为:省内各级医院起付标准不变;省外的省级(三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400元、县级医院300元、乡(镇)级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50元。

管理层级提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原为县级统筹)。全市统一保障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实行属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行文)。

中央、省、市财政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按规定直接划拨到市社保局;应当由各县、区(市)财政匹配的补助资金,要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划拨到市社保局。各县、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残疾人、低保户、“三无”人员)减免的个人缴费,各县、区(市)财政需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划拨到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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