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1 04:25:28

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那么您知道它是怎么报销吗?什么能报?什么不可以?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黑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吧!

黑龙江村民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后,若产生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及时获得赔偿。那么,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据了解,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两种情况,并且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不一样。

住院报销比例

在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100元;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500元;在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1000元;患者在省内邻县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25%报销,起付线1000元;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其它医疗机构住院的按10%报销,起付线1000元。

门诊报销比例

2016年,门诊统筹资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元,群众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以使用此项资金,且不限制报销类别,如:辅助检查、化验、门诊手术、门诊观察床等项目,做到门诊诊疗项目能报尽报。门诊统筹资金在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门诊统筹资金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

华律网提示: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是90%,但如果在县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70%。至于门诊报销,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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