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贵阳新生儿医保卡怎么办理-附报销比例范围

发布时间:2023-09-16 21:45:31

十月怀胎,新生命的降生,给家庭带来的是快乐与喜悦,可是由于如今的饮食、环境等各种要素的影响,重生儿的疾病也越来越多。由于新生儿的特殊性,并没有医疗保险能够作保证,这样会给家庭带来肉体与资金双重的担负。如何把这样不肯定的风险降到最低呢?家长们应该及时给孩子办理医保,那么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了。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贵阳新生儿医保卡办理流程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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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6周岁以上需提供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其中,新生婴儿在取得我市城镇户籍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超过三个月参保缴费的,将有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要从待遇等待期满的次月1日起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校中小学生则由学校提供其学籍证明、花名册、照片并统一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每年9月?12月由学校向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代收代缴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在参保缴费之前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医保基金不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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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按照《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具有我市非农业户籍的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或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学生),都可以申请参加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从新生婴儿开始,在我市有关部门办理本市户籍后,就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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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1、新生儿:

如果在出生90日内参保并缴费,就能报销出生之日起医疗费。如果新生儿是在出生90日以后参保并缴费,就从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大学生:

则按照学年计算,缴费由所在大学统一收取,从当年9月1日到次年8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大学生(含本市统筹范围之外)毕业当年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普通居民:

每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缴费,次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在校(园、所)的幼儿和学生集中参保。基本医疗保险费将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由所在学校(园,所)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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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缴费标准

1、6周岁以下的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1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41元;

2、6周岁至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或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1元,其中:个人缴纳110元,政府补助41元;

3、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1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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