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问你介绍关于湘潭医疗保险的报销相关知识。主要包括湘潭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湘潭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湘潭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相关信息。
一、湘潭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办理材料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住院批准书及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有效票据
4.医保证、医保卡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流程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1、申报人到所属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相关资料
2、审核科初审;
3、监管科、财务科复核;
4、审核科复核;
5、分管局长审定;
6、财务科付款。
二、湘潭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报销比例
居民住院报销费用:
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个人自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25%,二级医疗机构30%,三级医疗机构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
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注: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