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西藏大病救助范围申请条件及保险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1 16:25:36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那么西藏大病救助有哪些政策规定呢?西藏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是什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为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自治区民政厅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工作的服务水平,对各市(地)、各县(区)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37号) 、《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工作方案》(藏民发〔2017〕295号)等相关政策的培训,使民政救助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政策,积极开展资助参保、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加强制度衔接。

至2018年上半年,我区医疗救助体系累计救助近5.83万人(人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近1亿元。凡持有我区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及医疗关系在藏的工作人员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两类具体救助对象

第一类为重点救助对象。包括这五类人群: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残儿童。

第二类为一般救助对象。包括这四类人群:低收入家庭成员;发生《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名录》所列病种的艾滋病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即身患重特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致使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城乡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提出申请;跨省安置困难人员可向工资关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

4、提供所持证件的复印件:低保证、五保证、优抚对象优待证、儿童福利证或供养机构?具的集中供养证明;

5、住院证及出院证;

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或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凭证;

7、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凭证;

8、?般救助对象需提供所属单位或工资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9、申请门诊救助还需提供门诊治疗费用单据原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

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及时进行救助。

医疗救助方式及标准

医疗救助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模式进行。即坚持“保险在前、救助在后”的原则。

参加当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对其个人缴纳部分就行资助。重点救助对象给予封顶线内金额救助;一般救助对象给予封顶线内个人自负部分的70%救助,重病儿童给予封顶线内个人自负部分80%救助。

普通医疗救助分为住院和门诊两种标准。住院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6万元。因患特殊门诊病种,长期门诊治疗发生大力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后,对个人自负部分进行救助。

凡身患重特大疾病,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及普通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住院或门诊大量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每个救助对象每年可申请一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亟待解决的个案不受封顶线限制,可通过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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