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北京大病救助范围申请条件及保险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4 06:35:21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那么北京大病救助有哪些政策规定呢?北京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是什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北京大病救助请对象:北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市民。

(1)困难家庭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北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2)无依靠的个人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3)突发情况受害者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大病救助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北京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临时救助金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可以个人为单位,向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2)申请救助服务

向辖区内的救助管理机构、慈善超市申请。

向北京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救助服务。

(3)转介服务

对需要转介服务的家庭或个人,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

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

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③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及单项费用在200元(含)以上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④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③、④、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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