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销,往往是人们最头疼的事情了。一方面是自己知道它肯定很麻烦,另一方面是自己对流程和政策标准也不了解。那么2018年惠州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惠州市内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经批准转往市外定点医院:95%(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或50%(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
自行转往市外定点医院:70%
自行转往市外非定点医院:50%
居民医保:
批准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75%
自行转往市外定点医院:按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相应降低20%
自行转往市外非定点医院:45%
报销条件
因病情需到异地住院的参保人
报销材料
1、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原件)
4、患者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患者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1-3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参保人申办异地就医登记人员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我市退休后,在省外同一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在我市退休后,在省外同一异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省外同一异地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的人员。
参保人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一)异地就医登记手续需在入院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选择1-2家居住地或工作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跨省联网结算医院,经登记备案后长期有效。参保人到非选定的跨省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不可直接出院结算。
(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退休人员由单位或个人办理;常驻异地工作的在职参保人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异地就医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2、《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登记表》在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下载,选择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
3、不同人员还需分类提供以下资料:
(1)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原件或居(暂)住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和派出所、街道或居(村)委会证明原件。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①在用人单位异地分支机构工作的,需提供该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外派学习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1、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办理者,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市开户七大银行帐户复印件。(七大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广发行、邮政行、农商行)
2、单位办理5人以上需提供电子版。
异地就医报销结算说明
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因病住院后,报销手续如下:
1、在本人已选定长期就医的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含跨省联网结算医院),凭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办理跨省联网结算医院入院手续,出院时只须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即可,无须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2、在本人已选定长期就医且未与我市联网结算的异地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可凭①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②《异地就医登记表》复印件;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④住院费用清单;⑤原始有效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到本人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超出6个月的申请时限,医保基金不予受理。
异地就医的三种情形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异地就医的管理
1、同步推进三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在全国严格推行住院实名制,医院收治病人时严格核对个人身份证,减少冒名住院。
2、实行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制度。一般应要求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高的医院规模大,内部运作均按程序化管理,加之实行了计算机系统管理,票据、药品管理规范,出具的资料真实度高。而一部分小医院,由于缺少正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经济利益等因素考虑过多,医疗行为、费用记录不规范,医疗票据管理不严,确定为异地定点医院应从严控制。
3、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出台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对异地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取消其异地定点医院资格,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并逐步发展到在全国医保系统内通过内部网络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将违规医院列入黑名单。可随形势的发展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的诚信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制约医保欺诈行为。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操作说明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前置条件是办理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后,就医医院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才可以。异地安置备案申请流程一般为:个人提出申请,根据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规定,单位或个人携带《XX异地安置表》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暂住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去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生效后,即可在居住地享受医疗待遇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