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太原职工医保异地结算报销比例计算方法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8 11:59:51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异地工作,有为梦想到异地打拼的年轻人,也有为何子女团聚而长别家乡的老人。那么这些随迁养老的爸妈、在外打工的你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到底怎么办理?2018年太原职工医保异地结算报销比例计算方法说明又有哪些内容?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由太原市政府主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逐步减轻居民参保费用缴纳和医疗费支付负担,有效解决患大病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建立政府、个人、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政策灵活、优质、高效服务的市场机制。

“依法依规参加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此外,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全面启动后,原先未纳入的苯丙酮尿症、36种门诊慢性病,以及6种重大疾病被纳入医保范围。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运行要求,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经办费用率暂定为5%,并建立资金结余结转制度。“根据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合同,商业保险机构因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盈余,需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返还资金;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给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带来亏损,需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进行补偿时,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相应调整上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筹基金余额。”

重点提醒

1、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暂定1万元

居民大病医保新政明确,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患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经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累计超过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内合规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由大病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

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包括医疗年度内二次补偿金额。

医疗年度内首次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后,再次及多次住院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为零。

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报销。

同时还可以进行二次补偿:住院医疗费用由居民大病医保按规定报销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

另外,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往太原以外就医的,居民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在上述规定报销标准基础上降低5%。

2、36种门诊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

太原市此次新政,还将36种门诊慢性病(其中28种定额病种、8种特定病种)纳入居民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

36种门诊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不计入居民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报销待遇水平按此执行:居民基本医保最高封顶线以上部分,由居民大病医保报销门诊慢性病患者费用。

28种定额门诊慢性病病种为:肝硬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不全、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情感性精神障碍、青光眼、冠心病合并急性心梗(冠脉搭桥术)或冠心病合并急性心梗(合并心功能)或冠心病合并急性心梗(支架植入术)、冠心病未行支架术或搭桥术、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干燥综合征、活动性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高血压III级极高危(肾功能衰竭)或高血压III级极高危(心功能不全)、帕金森病或帕金森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性心脏病、重度精神分裂症、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癫痫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股骨头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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