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持卡结算有三种情形:一是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参保人员需转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治疗,应当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当地就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这样就可以持卡到转入医院直接就医和结算;二是参保人出差、探亲、休假期间,在云南省以外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因急诊抢救入院的,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传真、医院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交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诊抢救病历等资料,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后,即可进行联网即时结算医疗费用。三是退休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由单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据了解,云南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起步早,2009年启动试点。今年2月9日,云南全国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平台联调测试工作顺利完成,测试通过了与河北、海南、黑龙江、新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云南已分别与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广东、广州、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宁夏、新疆、新疆兵团等省(市、区)签订跨省异地就医合作协议或实现互联互通。
有市民提出,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用药时有哪些规定?
王艳君说,特殊病、慢性病病人的门诊用药原则:一是定点就医,即在您选择的定点医院定点就医;二是对应病种用药;三是每次门诊带药有用量的限制。参保人可选定2家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特殊病和慢性病门诊待遇。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支付,特殊病人、慢性病人门诊用药是依据其对应的病种用药确定的;办理了特殊病和慢性病就诊证的参保人,每次门诊开药量有具体规定,如情况特殊需一次开药1个月,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就诊医疗机构医保办备案。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需申请备案,采取“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模式
从199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启动至今,云南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096万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医疗保险日益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2009年起,云南启动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试点,2011年实现全省范围的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2016年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实现了与17个省市的互联互通。2016年底,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平台(简称国家平台)搭建完成,进入全国联网测试阶段,云南省作为全国首批接入省份,今年2月,顺利完成了各项准备及测试工作,正式接入国家平台。今年6月16日,全省所有统筹区全部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该平台的建成,在国家层面上,从制度设计、业务经办管理、信息网络构建等多个方面实现规范管理、标准统一。
据介绍,目前参保人员如果需要跨省异地直接结算,首先需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备案,选择就医地以及将要就医的医院,所选定点医院需是就医地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然后携带备案表、社保卡、身份证,即可到所选地区的定点医院进行看病就医结算。
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参保待遇也不相同,云南异地直接结算采取了“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的就医管理模式。“按就医地的目录范围内进行报销,按参保地的待遇进行结算。该管理模式体现了参保医保待遇与其参保地一致的公平性,有利于提高基金监管的实效性,降低管理成本,对本统筹区内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及时进行审核和监控。同时我们实时数据传输,保障参保人直接结算畅通、及时。”云南省医保中心主任王艳君说。
据统计,2009年至今年7月,云南省内外异地就医累计结算达1513.40万人次,费用102.43亿元;点对点的跨省结算380人次、871万元,省内开通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5432家、点对点省外异地就医医院303家、上传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并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320家。
接入国家平台后,患者“来回跑腿”“费用垫付”等问题得到缓解
“如果没有异地平台结算、没有大病保险兜底,遇上如此大病,整个家庭也凑不齐26万。”云南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肖先生最近生病住院,按惯例,他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26万元;而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结算,他自己只需要支付5万余元,其他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平台后,参保人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异地就医结算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在云南,异地安置人员、因重特病需转外就医参保人员,是异地就医需求的主要人群。”王艳君介绍说,这部分人员普遍年龄大,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医疗费用高,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时间周期长,手续办理复杂,自行垫付资金压力大,“来回跑腿”和“费用垫付”问题对他们的生活影响最大;他们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十分迫切。
“在外地就医费用能直接结算,报销环节减少了,我们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也减轻了,经济负担小了不少。住院时,我们 病友 间谈论起来,都竖起拇指大大称好呢!”徐长生老先生说。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刘云丽说:“过去,尤其是重大疾病,患者需要垫付的医疗费数额庞大,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说,筹措资金相对困难,容易耽误救治的时间。这一平台缓解了患者看病难、就医垫付资金高、报销周期长等问题。”
“以前我在云南看病,还要拿着出院发票、明细清单、病情证明等一系列材料返回参保地吉林报销。”徐长生说。
“目前,只要患者在参保地进行过备案,入住我们医院时,输入就医号,就可以直接将身份传到当地;出院时患者只需缴纳结算后的自付部分,而需要报销的资金由医院先行垫付,再由省医保中心进行结算,比过去方便多了。”刘云丽补充说。
建议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逐步扩大结算受益面,加强相关政策宣传
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正式建成后,整合了优质医疗资源,将突破省际由于医保政策措施、经办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差异带来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难的瓶颈,极大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切实推进“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虽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异地就医垫付报销难、执行政策难、就医监管难、核实查处难等“四难”问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难题。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保障基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等都是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王艳君说,“如果能建立异地就医购药审核稽核工作协作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就有助于保障基金安全。”
由于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涉及多个部门,与医疗机构、参保人、软件集成商等的沟通与协调需进一步整合。王艳君建议,各地还应整合资源,建立协调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