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辽宁职工异地医保报销比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8 08:07:10

一卡刷遍全国31个省市区

根据人社部日前公布的消息,全国共有5843家医疗机构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我省14市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可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我省14市共有135家医疗机构联网成功,分别为沈阳23家、大连18家、鞍山10家、抚顺6家、本溪5家、丹东5家、锦州7家、营口4家、阜新3家、辽阳27家、盘锦10家、铁岭7家、朝阳3家、葫芦岛7家。

我省到省外居住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等享受异地医保直接结算,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陕西、内蒙古、上海、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

跨省转诊转院也能直接结算

我省还将开展跨省转诊转院直接结算。城镇医保全国联网既要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等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问题,也要解决跨省异地转诊转院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转诊转院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人员只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其他合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疗保险基金先行代付,由参保地归集后一并划拨。

跨省异地转诊转院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本地跨省异地转诊转院经办流程,确保8月底前实现跨省异地转诊转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从9月份开始,力争一半以上的跨省异地转诊转院患者实现网上直接结算。

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到村

我省将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将覆盖范围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扩大到异地转诊人员,从城镇职工医保扩大到城镇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以转诊转院为主,结合居住证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进展,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对于我省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需要到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省份居住及就医的,各地要本着惠民利民的原则,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按照城镇居民医保的的结算方法,采取“出省一人、登记一人、结算一人、清算一人”的方式,做好农村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简化流程

三级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确保市区内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不少于3家,每个郊县不少于1家。协调解决县区联网问题,确保辖区内全部城镇医保参保人员享受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我省要求各市要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程序,推进申请受理审核“一站式”服务和工作日随时办理即时办结,探索互联网备案。到8月底,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比例要达到90%,在线备案人员要全部实现直接结算。

全面精简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和条件,取消就医地社区、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环节。进一步简化参保地对转诊转院备案人员的审核备案程序,异地转诊转院凡是由参保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跨省转诊转院材料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应直接办理备案业务,不得设置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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