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最新潍坊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新规

发布时间:2023-09-14 08:05:28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出院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打印结算单后即可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生育证》;

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7、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

8、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9、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2017年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2017年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

审核合格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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