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办理医保卡需出生三个月内办理。也就是新生儿出生后开始算起,三个月被办理即可享受医疗保险。超过三个月不到一般办理,次月可享受医疗保险。如果是1岁办理医疗保险,需要等到次年的1月1日,享受医疗保险。下面为大家推荐《2017年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医保报销所需材料》,欢迎阅读。
2017年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2017新生儿医保政策
新生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因地而异”,不同的城市,新生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以某市为例
1、普通门诊: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2、大病门诊: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3、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新生儿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社/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例如:2012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在参保人两个医保年度均有缴费的情况下,还必须将汇总清单按年度分为两份:6月15日至6月30的费用总清单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如此方可办理报销。
2017新生儿医疗保险费用
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2017新生儿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