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最新西安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新规

发布时间:2023-09-16 12:33:54

新生儿医保其实就是平时讲的居民医保,只不过针对的是出生12个月以内的新生宝宝。宝宝成功入户就可以办理BB医保卡,享受医保报销。

  西安新生儿医保政策

日前,央视《是真的吗?》以“婴儿医保存在“空档期”,是真的吗?”为题,报道了有的城市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待遇享受“空档期”。对此,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如下解读: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生儿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261号)文件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规定“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文件明确,201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只要在6个月内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该新生儿就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存在所谓的“空档期”。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新生儿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须由家人携带2寸母子合照的彩照、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口簿上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西安市新生儿参保缴费金额为: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350元。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市民,新生儿出生后请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西安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

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七种情形不能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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