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最新上饶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新规

发布时间:2023-09-17 02:32:16

市民徐先生问:我是上饶县农村户口,在水南街黄金水岸购置了一套房子。请问我要怎样落户水南街道?
  答: 可凭房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到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水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详细情况可拨打水南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0793-8323164咨询。
  市民李女士问: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的费用是不是出生一个月内只要50元?可当时没有办理户口,医保局那边说要先办理户口再上保险,后来上好户口就超过一个月了,工作人员要求补缴280元,是这样吗?


  答: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等待期,但需在出生后1个月内补办申报缴费手续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参保只需缴纳个人部分50元,您小孩从出生→上户口→办居民医保,已经超出1个月,因此要全额缴纳医保费50元(个人缴费)+280元(财政补贴)合计330元。如有疑问,可拨打信州区医保局热线电话7921300。
  市民黄女士问:本人是国企职工,想咨询我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什么资格、条件?支付标准是什么?报销都有哪些流程、要件和其他规范性要求?什么时候可以报?
  答:一、我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单位,于当次生育医疗行为结束后3个月内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以下的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婴儿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等原件。5.《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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