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是真的吗?》栏目以“婴儿医保存在‘空档期’,是真的吗?”为题,报道了城市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待遇享受“空档期”。据了解,我市也有类似情况。家住泉山区的王先生家有个不足半岁大的宝宝,最近,孩子因支原体肺炎住院治疗。孩子入院后,医务人员询问王先生是否为孩子办理了居民医保,王先生这才想到这件事。
随后,王先生来到所在社区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让他带着材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并且缴纳医保。王先生在办理手续时,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宝宝出生1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个月后办理的话,只能从次月开始生效,所以王先生宝宝这次的住院费用是没法报销的,只能自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徐州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的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根据我市2013年实施的新生儿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的相关规定,我市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当月享受医保待遇;12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设定半年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也就是说,新生儿医保,只有在1个月内办理医保的,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应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服务保障站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两个工作日后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缴纳参保费和工本费后到参保地领取医保证历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市民,新生儿出生后请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对新生儿就医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