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江门市医疗保险查询及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5 16:00:38

 江门医疗保险查询指南

  网上查询

  个人用户:

  江门医疗保险查询网址:www.creditsailing.com

  温馨提示:

  1)、如未办理任何社保卡或医保卡,“社保卡金融帐号(或医保卡)后六位”请留空不要填写。

  2)、初始查询密码为:888888,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3)、如忘记查询密码,可使用重置密码功能重置查询密码为“888888”。

  4)、如使用社保卡金融帐号进行登录,请确保您的社保卡已激活。

  5)、如登录时提示存在多个参保号,建议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合并参保号业务。

  7)、请正确填写你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社保卡金融帐号(或医保卡)后六位和输入验证码。

  单位用户:

  江门医疗保险查询网址:http://sbj.jiangmen.gov.cn/WsSever.aspx?mode=log

  温馨提示:

  1)、用户登录,请输入社保登记证号码,第一个输入框只能填写前6位号码,其余在后面输入框中录入。登录后可使用网上服务大厅的所有功能。

  2)、初始查询密码为:888888,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如忘记查询密码,请致电3272889,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要求修改密码。

  3)、请正确填写你的单位参保号、查询密码、登记证号码和输入验证码。

  电话查询

  江门市社会保险查询电话:0750-3272902

  查询内容包括: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社保局查询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跃进路102号

  电话:0750-3818194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冈州大道中12号

  电话:0750-6102025

  注:江门医疗保险参保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查询账户信息。

  江门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

  住院费用报销:

  最高: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起付标准: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200;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0;

  3、非定点医疗机构:900。

  基金支付比例:

  1、连续缴费不足2年的: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0%;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3)、非定点医疗机构:40%。

  2、连续缴费满2年以上的: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5%;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3)、非定点医疗机构:45%。

  门诊费用报销:

  在门诊定点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50%,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120元。当年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适用范围

  住院报销:

  参保人住院时因欠费、未出示IC卡登记等原因,没有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请在2个月内带以下资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待遇核发窗口办理报销。

  报销材料

  住院报销:

  (1)收费收据原件;

  (2)收费明细单原件(总清单);

  (3)本次住院病历(含封面)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属医技类的费用(如CT、MRI等),还须提供检查诊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检查作定位需要,则需提供定位证明并加具公章);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如无身份证则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7)IC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无IC卡需提供本人银行卡或存折(结算账户)];

  (8)其他:住院期间使用蛋白类或血液类制品需提供病危通知书,住院期间到外院检查治疗需提供医院证明、收费收据和清单、相关报告单;其他:因交通事故住院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因意外事故住院需提供相关证明,宫外孕等疾病需提供计生部门的证明;

  (9)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门诊报销:

  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和身份证。

  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

  2个月内带上述资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待遇核发窗口办理报销。

  门诊报销:

  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48小时内、门诊就医时需向医疗机构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或家属)应在入院(或就诊时)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在出院(或就诊)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

  3、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地址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跃进路102号

  电话:0750-3818194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冈州大道中12号

  电话:0750-6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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