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参保者首先要向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的医生填写诊断依据、治疗用药方案,经医院医疗保险科初审同意,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金大勇告诉记者,医疗经办机构将会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鉴定,建立门诊特定项目管理档案。“原则上,门诊特定项目在每年底评审鉴定一次。”
另据了解,如果参保人患有其他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门诊费用高但不在规定的15类病种的特殊疾病,可以按规定程序申报,在年度评审时提交专家鉴定。“原则上,市直参保人在三级以上综合医院申报,县区参保人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申报。”经过鉴定、审核确认后,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的定额标准是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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