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是指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则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大病医保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济南大病医保救助怎么办理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二、济南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1、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报销(补偿)后,给予40%的大病救助补偿;
2、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报销(补偿)后,给予50%的大病救助补偿。
济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对象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市、县(市)区确定的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温馨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救助范围:
①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居民大病保险的,未享受居民大病保险补偿的;
②不能提供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等相关材料的;
③非本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④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美容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⑤经卫生监管部门确定的过度医疗及不合理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