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是指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对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则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大病医保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辽宁大病医保救助怎么办理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二、辽宁大病医保报销指南
辽宁医保新政策表明,大病医保报销不设病种限制,报销以参保人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在药品报销目录中为准,且报销比例最高达75%。
报销以参保人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在药品报销目录中为准
针对因病致贫,近日国务院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大病医保。辽宁省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医保,至今报销比例已提高至55%至75%,超出了国家要求50%的标准。据了解,辽宁大病报销不分病种,报销以药品目录的内容为准,并且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年度内累计后超过限额也可享受报销。
启动大病医保不分病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医保,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这就是大病医保。辽宁从去年1月起,启动大病医保以来,就规定了不设置病种限制、不设置报销上限,只要住院看病结算时自负部分超过当地的起付线即可享受。也就是说,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能否报销,不按照参保人报销的病种是什么,而是以参保人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在药品报销目录中。目前,辽宁执行的药品目录,其中15%的内容为辽宁省可调节的,其余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报销比例最高达75%
辽宁大病医保各统筹地区依据属地自身情况,多采取分段报销的方式,即自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花得越多报得越多。
去年平均报销比例在50%-70%之间,今年年内,辽宁平均最低报销比例将提高5%,其他段的报销比例,各市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辽宁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将达到55%至75%。
年内累计超过起付线可报销
根据现规定,辽宁省各统筹地区考虑到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及参保人员的构成情况,大病起付线一般设定为本市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100%之间,目前各市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设定在1.2~1.8万元左右。
除单笔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可享受大病医保外,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来支付。主要针对的就是部分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很高,就可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