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山东外地户口新生儿医保办理及所需材料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3-09-19 18:04:51

新生儿医保是国家针对未成年少年儿童给予的医疗福利。不仅可以报销门诊费用,还可以报销住院、手术等医疗费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户口新生儿医保办理及所需材料报销比例的内容,仅供参考。

取得了济南市居住证的,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济南市户籍居民,以及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济南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济南市户籍的新生儿都可以选择参加济南居民医保。

跟随父母居住的外地户籍新生儿,由监护人携带本人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新生儿个人页),到居住证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其公布时间为准)

1办理流程1、本市户籍新生儿:

新生儿落户后,应由监护人携带参保材料到新生儿户口所属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非本市户籍居民、新生儿及少年儿童:

由参保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携带参保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办理对象1、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和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

3、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

4、取得了本市居住证的,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以及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本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及新生儿。

3办理时间新生儿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政策调整后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限由3个月调整为6个月。

例如由于新生儿出生后未落户或落户后未及时参加居民医保,此时新生儿患病需住院治疗的,监护人若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给孩子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参保之前的住院费用也可报销。若6个月以后办理新生儿参保,则只能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的“落地享受”的参保期延长了,新生儿家长也能更加从容。

4办理地点1、大学生:由学校汇总参保材料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大厅62号窗口。

2、中小学生、在园儿童:由所在学校(幼儿园)汇总参保材料后到学校(幼儿园)所在的县区医保办。

3、其他居民:户籍(居住证)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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