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乌海外地户口新生儿医保办理及所需材料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3-09-20 19:25:45

新生儿医保是国家针对未成年少年儿童给予的医疗福利。不仅可以报销门诊费用,还可以报销住院、手术等医疗费用。以下是整理的外地户口新生儿医保办理及所需材料报销比例的内容,仅供参考。

各区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确保我市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根据《乌海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乌海政办发〔2007〕2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凡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新生儿按幼儿园、在校学生缴费标准缴费。

三、参保办理

新生儿父母直接到所在地医保局或社区保障平台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办理参保手续时,需携带婴儿本人户口或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填写参保登记表,领取医疗保险卡。

四、待遇享受

新生儿在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按其他人员参保办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五、相关要求

(一)定点医疗机构要将新生儿住院医疗费和产妇生育、医疗费用分别列账结算。

(二)新生儿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出生的,仍到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到所在区医保局结算。

(三)开展新生儿参保工作,是保障新生儿医疗保障权益的重要举措,也为全面完成年度扩面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区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做好新生儿参保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新生儿参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各经办窗口以及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发放或张贴新生儿参保宣传传单。争取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协助配合新生儿参保工作,宣传新生儿参保政策,督促新生儿父母早日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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