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长春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3-09-18 14:55:45

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当我们沉浸在喜悦中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宝宝抵抗力比较差,容易生病,特别是新生儿刚出生到3岁前这期间。更让爸爸妈妈们担心的是,现在各种流行病高发和容易传染,动不动各种抢救和监护措施齐上阵,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疗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这个时期最需要新生儿医保“助力”!

新生儿参保落地险手续:

如果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时直接在医院办理新生儿落地险参保手续,医院代收费用140元(一年的费用)。待新生儿落户后,携带户口本、医院打出的参保凭证到居住地街道续保,如新生儿户口落在异地,需额外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在街道续保时一般会填写《错卡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携此表(如未填写此表,需携带新生儿在出生定点医院提供的参保单)、户口本(如没有本市户口需持居住证),到市医保局办理信息变更。制卡需咨询12333。

新生儿落地险没有等待期。

若没及时参保,可以落户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新参保,但有两个月的等待期。

新生儿参保落地险的条件:

新生儿参保落地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或父母双方至少一方参加长春市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以及外五县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者或者朝阳区新农合参保者。

新出生婴儿可以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

新出生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

参保缴费时正在住院的,当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当年缴纳的只是新出生婴儿当年的医保费,需于当年8月1日-11月30日另行缴纳次年的医保费;

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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