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当我们沉浸在喜悦中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宝宝抵抗力比较差,容易生病,特别是新生儿刚出生到3岁前这期间。更让爸爸妈妈们担心的是,现在各种流行病高发和容易传染,动不动各种抢救和监护措施齐上阵,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疗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这个时期最需要新生儿医保“助力”!
我市儿童医保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一年一缴费,缴费一次享受一年待遇。2020年度的缴费标准为280元/人,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和政府补助的资金,全部用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设个人账户。低保、特困或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儿童,参保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儿童参保费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50%。
参保儿童生病住院可报销,在三级医院、二级及专科医院、一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护理院,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和1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85%和90%,医疗费中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上述比例报销,一年最高可报销20万元。
异地转诊或发生急诊、急救的儿童,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在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报销70%;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报销60%。
新生儿医保怎么报销?新生儿医保报销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为新生儿母亲符合享受我市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只要在出生90天内参加城镇居民及少儿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第二种为新生儿母亲不符合享受我市城镇职工或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在90天内参保并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医保待遇,不再像过去必须经过90天的等待期才能享受。
第三种为新生儿超过90天参保的,如果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规定年度费用的,只需缴纳个人部分,可正常享受保险待遇;在集中缴费期结束以后参保的,其参保费用由个人全额缴纳,财政不予补助,医保待遇则从实际缴费之日起90天后才可享受。
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完成参保登记后,准新生儿亲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当年度半年、全年或次年度全年的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按登记年度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到指定银行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如需就医的,凭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在具备儿童住院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属个人支付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