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北京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3-09-21 10:25:06

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当我们沉浸在喜悦中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宝宝抵抗力比较差,容易生病,特别是新生儿刚出生到3岁前这期间。更让爸爸妈妈们担心的是,现在各种流行病高发和容易传染,动不动各种抢救和监护措施齐上阵,除了身累心累外,治疗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这个时期最需要新生儿医保“助力”!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105号)和《关于新生儿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1]68号)有关规定,对本市城市户籍的新生儿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规定如下:

1、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2、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3、新生儿没有社保卡时在我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家长全额垫付,再携带收据、出院结算单、费用明细、出院证明到社会保障事务所手工报销。

4、新生儿就诊时以×××之子(女)等为名字登记的,即新生儿就诊登记的名字与社保卡不一致的,申报时必须提供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根据《关于简化新生儿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当新生儿没有社保卡时,不需我院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帐证明》。

6、如果已发社保卡,请在就医时主动出示,费用在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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