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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绍兴退休金上调方案及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0 00:15:21

经国务院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那么绍兴退休金上调方案及上调最新消息是什么,本文小编为你整理最新的绍兴退休金上调方案的政策解读。

6月18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仍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办法,后面我会为朋友们详细分析讲解。

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朋友,可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交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保险处。电子邮箱:zoub@zjhrss.gov.cn;联系电话/传真:0571 - 87053074。

不过看去年的情况,不出意外地话,意见稿就等于定稿,有改动的可能还是很小的。下面我就谈谈我对今年征求意见稿的分析、总结和认识。

和其他已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地区对比,浙江的方案有两大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在挂钩调整的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分了三档,15年及以下档、15年至30年档,及30年以上档。比大多数地区多出一档,中间档。其实缴费在15年和30年之间的人占大多数。这样的梯度涉及更合理,更客观公平。点赞!

第二个特点是,倾斜调整,除了贯彻国家的统一指导政策,对高龄和企退军转干部两类人群进行倾斜之外,浙江的倾斜人群增加了三类,劳动模范、工商业者和因公致残退休人员。

一起详细分析一下具体调整方案。

1、参加调整人员范围

这部分浙江是有靓点的。即2018年12月正式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的,1月领取养老金的人也可以参加本次养老金的调整,这样更合理。这样做的地区还有广西。

要知道,绝大多数地区的方案,是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要求,就是12月31日前已经正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这也是国家指导文件的规定。

2、定额调整

和2018年一样,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实,作为经济大省,这部分调整水平并不高,预计在今年的调整标准上属于全国中档水平。

此前已公布调整方案的地区上海、宁夏、湖南、北京、广东、广西分别为:60元、50元、50元、50元、60元、45元。

3、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对这部分的调整,今年做了大幅度的改革,开启“年限挂钩+1模式”分成三档,15年及以下档、15年至30年档,及30年以上档,每档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养老金分别增加1.5元,2.5元和3元。

笔者认为管理层做了很深的功课,惠及了参保人群的绝大多数。设计得很公平、很客观、很合理,很有水平。

(2)与本人调整前养老金水平挂钩

这部分的调整政策是以本人2018年的养老金水平为基数,上涨2%,表现中规中矩。此前已公布调整方案的地区又是怎样的情况呢?

上海:2.2%;宁夏:分档增加固定金额;湖南:企退按年限增加,机关事业单位2.7%;北京:分档增加固定金额;广东:2.2%;广西:1.5%。

4、倾斜调整

前面已经总结过,这部分浙江开启了“倾斜调整+3”模式。除了贯彻国家的统一指导政策,对高龄和企退军转干部两类人群进行倾斜之外,浙江今年的倾斜人群新增加了三类,省级劳动模范或先进生产者、原工商业者和因公致残退休人员。

(1)高龄倾斜:男满70岁,女满65岁,并且不到80岁的,每人每月养老金增加30元;年满8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0元。

(2)企退军转干部:实行兜底倾斜,即调整后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人均养老金水平。

(3)企退劳动模范及先进生产者: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获得1956~1964年省先进生产者的退休人员,调整后,养老金水平低于本地企退人员养老金水平的,予以补足。

(4)企退原工商业者:包括小商小贩、小业主、小手工业者,调整后,养老金水平低于本地企退人员养老金水平的,予以补足。

(5)工伤:因公伤致残,推出劳动岗位,享受伤残津贴人员,此次调整水平,不低于人均养老金增加水平。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增加金额企退人均增加金额的,按120%补足到该标准。

倾斜调整方面,今年新增加的这三类人员,我很赞同。尤其是最后一类更是举双手赞成,也希望其他地区能予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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