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那么山东退休金上调方案及上调最新消息是什么,本文小编为你整理最新的山东退休金上调方案的政策解读。
山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值得注意的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不挂钩,单位缴费比例高低与养老金计发水平没有直接关系。
今年,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上调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让广大退休人员的“钱包”更鼓、养老保障更加殷实。
此外,《实施方案》规定,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自5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