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

2020年青海养老金补发到帐时间安排 补发多少钱什么时候到帐

发布时间:2023-09-20 15:39:21

继续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上调5%左右。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今年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具体到“5%左右”的调整比例,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那么青海养老金调整补发多少钱呢?青海养老金调整补发的什么时候到帐?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青海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截至本文发布之时,青海养老金补发细节政策官方暂未公布,不过小编预测应该和2018年大体类似,所以下文小编先整理出2018年青海养老金调整的相关知识,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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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等相关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文件。根据两部相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8〕6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

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4次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3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待遇,这次调整,将有42万名退休人员直接受益,调整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西北乃至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次。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履行办好民生实事庄严承诺的具体举措。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8〕6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

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4次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3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待遇,将有42万名退休人员直接受益,调整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西北乃至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调整范围和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含冬季取暖费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住房补贴、物业补贴项目)的1.4%调整增加,低于24元的按24元增加。

倾斜调整

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及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0、40、60元。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

继续按照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军转字〔2005〕288号)规定,同比例、同时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和失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

☞组织实施

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7月底前尽快将1-7月新增的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

☞主要特点

按照国家批复精神,我省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6元,调整幅度5.02%。今年调整有以下特点:

调整总体水平继续在全国处于前列

人社部、财政部在审核我省实施方案时,对我省给予了极大的照顾,无论是批复的水平,还是幅度在全国各省中位列前茅,西北第一。

调整办法完全并轨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实行了定额、挂钩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的标准,挂钩的因素,倾斜的对象都完全统一,高龄人员倾斜年龄的分段及水平完全一致。实现了人社部、财政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基本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挂钩调整因素、调整标准双统一”的要求。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考虑艰苦地区因素再倾斜增加,并按地区类别适当拉开档次

往年国家只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考虑艰苦地区因素倾斜增加,今年国家文件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并倾斜增加。此次调整,基本按照现行各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比例关系,根据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适当拉开档次以区别对待,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体现了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政策倾斜。

调整办法更多体现公平与激励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与去年调整比较,加大了定额调整的权重,降低了挂钩调整的权重,兼顾了公平与激励。

对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给予倾斜照顾

今年国家明文规定,在倾斜调整中对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给予倾斜增加,各地不得突破政策。因此,对高龄人员的倾斜,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各省份也是按照70周岁以上的年龄段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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