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一直备受关注。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是什么?2018-山东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省社保局圆满完成2018年省直管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
截至8月15日,调整增加的统筹内养老金已经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社会化发放率100%。此次养老金调整,共为250家省直管企业的57.6万名退休人员调整和补发资金8.53亿元,人均增长率5.41%,为4.7万名中石化系统家属工调整和补发资金3842万元,人均增长率9.04%;为672家省直驻济机关事业单位的4.1万名退休人员调整和补发资金7027.23万元,人均增长率4.27%。
据悉,本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3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共惠及我省637万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何?根据《通知》,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养老金;挂钩调整按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以下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
每满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服;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
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在适当倾斜方面,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据了解,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此外,《通知》明确,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0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