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每人月增5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缴费有所差别,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据悉,这是我市第3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试点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到7月1日调整为70元,再到如今提至75元。按目前88.08万人的领取待遇人员规模测算,调整后财政每年将多支付5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