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市为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青岛市连续第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是继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之后,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惠及全市81.27万企业退休人员、10万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如何调整?
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今年1-7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月底前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中。
具体办法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每满1年增加1.7元。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照顾。具体是: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
举例说明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定额调整:55元
挂钩调整:127元
(1)按缴费年限挂钩35×1.7=60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按养老金水平调整3192.82×2.1%=67元
适当倾斜:
1、张先生1941年5月出生,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条件,增加30元。
2、同时符合在1月至12月期间达到75周岁,再增加190元。
最终应涨:
55+127+30+190=402元。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