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省文件精神,常州市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增发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增发的是:
(1)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资40元。
(2)按退休(职)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每满1年每月增发3元,此项月增资不足45元的补足45元。
(3)按退休(职)人员此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费)水平的4%增资,增资额见分进角。
(4)退休(职)人员上述3项月增加额累计低于240元的,可再按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增加,增资额见分进角,3%增加部分不足40元的按40元增加,但上述4项累计月增加额不得超过240元。
(5)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至4000元部分按6%、4001至5000元部分按照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适当倾斜的是:
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及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资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资30元、50元、70元。上述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据报道,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全省55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士测算,每人每月最低可增加1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