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养老金并轨方案一直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今天为大家提供2018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山西省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从相关部门获悉,明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需要根据财政支付能力、物价水平等影响因素综合计算。
养老金调整每年一月份开始进行,先国家出台养老金调整文件,接着各省陆续出台养老金调整方案,本文将及时更新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与大家一起分享,在此期间可以先浏览作为参考。
山西省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晋人社厅发6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对应的12月同职务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倾斜调整
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三、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市及市以下单位由市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运转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照原有经费负担政策予以解决,运转后纳入基金统筹发放。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按要求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