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养老金的调整通知公布了,平均调整比例是4%。它是根据去年2021年平均养老金标准的4%来确定的,但是这个4%,并不是指我们每一个退休老人都可以引来4%的增长。而指的是按照你所在地区,全体退休老人平均养老金的4%来进行调整,基本上上限的水平不会超过4%。养老金的具体调整。依然是采用三结合的原则,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来实施。
去年我国人社部是在4月份正式公布养老金涨幅标准的,而有些地区最迟是到8月份才最终完成养老金涨幅的发放, 而按照今年公布的时间来推断,相信很多退休老人最迟在10月1号之前绝对能够领取到属于自己的全部养老金,不过你们如果想要在端午节之前就拿到今年上涨之后的养老金,这确实有些困难。
江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江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暂未公布,请参考2021年江西养老金调整方案暂未公布。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全省将有36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范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因素挂钩。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1.2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35%增加。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根据工作安排,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21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将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