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东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3类人收获惊喜
在养老金的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方面,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3类人收获惊喜。其中,对于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幅度比较大。
在养老金倾斜调整方面,标准如下:
高龄退休人员70岁不满80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这个幅度相对其他省区市是高一些的。
而在养老金定额调整方面,也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了。
从定额调整的金额来看,年纪越大涨得越多。最多的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而最少的是2018年退休的人,才定额增加25元。
除了高龄退休人员,还有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收获惊喜,可以多增加养老金。
其中,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补足到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可见,辽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对于高龄退休人员是最友好的,高龄退休人员也是最受益的。
挂钩调整金额 差强人意
以上是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而在挂钩调整方面,辽宁的金额实话实说是有点偏低的
其中,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再增加1元。养老金挂钩调整,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挂钩上涨的比例只有0.8%,不足1%,是目前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地区中最低的省份。
目前,上海、北京、广东、广西、宁夏、湖南、湖北、江苏、河南、新疆都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养老金挂钩比例都超过1%。
这可能因为,作为东北三省,辽宁退休人员比较多,养老金支付压力也比较大,已经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作为养老金中央调剂的受益省份,辽宁养老金挂钩调整方面比例较低,也是情有可原的。好在,高龄退休人员是最为受益的。
2、2020年辽宁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7月2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4号),从2020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
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我省按照国家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仍按照退休时间先后划分为5档。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再按照本人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http://Www.CreDitSaiLing.Com
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