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

2024年襄樊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养老金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4 21:15:44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全市参保企业退休职工:

目前我市2020年度企业养老金调整工作正在紧密锣鼓进行中,部分参保退休职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已初步获知本人的养老金有所变动,但这并不是最终确定的数额。为便于参保退休职工更加准确地了解2020年度企业退休待遇调整政策,现将鄂人社发〔2020〕28号文件规定的调整细则公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三)适当倾斜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20〕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襄阳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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