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济南市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多方筹措资金,制定养老金调整发放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全市69.8万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这次调整既是济南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第5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分段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为对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75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