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获悉,2020年安徽省包括芜湖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方案已经出台。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具体来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
倾斜部分,截至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在以前年度调待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截至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调待时已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与去年相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80-84周岁、85周岁以上两个年龄段标准分别提高20元、60元,进一步体现了对高龄人员的倾斜。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当年净增加额度,对未享受过高龄倾斜的退休人员,可按上述标准增加;对以往年度享受过的人员,只增加差额部分。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所需的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对应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者,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接下来的时间里,芜湖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