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参照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这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5次连涨,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将于7月底前落实到位。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办法全省统一,实行普遍调整(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
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
普遍调整中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对于高龄人员,养老金将予以倾斜调整: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参加普调外,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