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是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退休时的年龄和个人账户滚存额等计算得来的。那么最新的陕西职工退休后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呢?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本文小编为你解答相关知识。
陕西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
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职工本人各缴费年度当年缴费工资除以 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α=(X1/C1+X2/C2+……+Xn/Cn)/N
式中α为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X1,X2……X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
C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和过渡系数的乘积。过渡系数为1.4%,计算公式为:
月过渡性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拓展
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式如下:
1、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4元。
2、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长缴费、多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多调养老金。其中,在按缴费年限挂钩时,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加大了调整力度。
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3、按年龄段适当倾斜,重点体现了对高龄(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的照顾。对70周岁至74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对75周岁至79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举例:
陈大爷,男,1942年3月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1年7月,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424.04元。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每月可以增加190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614.04元。具体计算过程:
1.定额调整:54元
2.挂钩调整:116元
①按缴费年限调整:15×2+17×3=81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3424.04×1%=35元(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3.高龄倾斜:20元
共增加:54+116+20=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