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贵港企业退休涨工资最新消息,贵港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8 01:36:38

上涨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国家15年来坚持的一贯原则,具有社会进步的惯性。社会在进步和发展,退休人员也要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所以贵港企业退休涨工资是肯定的。实际上每年的调整都是国家统一下发通知,各省市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实施。根据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国家通知,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那么小编预测贵港的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增长比例也应该在5%左右。那么贵港企业退休涨工资涨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贵港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由于贵港企业退休涨工资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编暂先整理出2018年贵港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贵港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如下:

2019涨工资内蒙退休涨工资西藏退休涨工资甘肃退休涨工资
青海退休涨工资黑龙江退休涨工资新疆退休涨工资云南退休涨工资
广西退休涨工资山西退休涨工资吉林退休涨工资宁夏退休涨工资
海南退休涨工资江西退休涨工资辽宁退休涨工资重庆退休涨工资
福建退休涨工资湖南退休涨工资陕西退休涨工资河南退休涨工资
贵州退休涨工资河北退休涨工资天津退休涨工资四川退休涨工资
湖北退休涨工资浙江退休涨工资江苏退休涨工资山东退休涨工资
广东退休涨工资上海退休涨工资北京退休涨工资安徽退休涨工资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家人社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明确从今年起,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一直保持按2016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不变,不再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改变。

调整原因

为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发展,保障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2001年广西印发了相关通知,确定了全区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标准制度,明确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果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该政策至今对保障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每年都在稳步上涨,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

但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继续执行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标准制度与现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基本原则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相矛盾,不利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深入发展。为此,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去年底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规定“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已建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的地区,要按程序予以取消”。根据这一规定,结合广西实际,为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待遇的平稳衔接,《通知》明确规定采取平稳过渡的办法加以解决。

调整内容: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封定为968元

从今年1月1日(含)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016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2016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今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有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不再随之提高。即今后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一直保持按2016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不变,不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改变。

根据相关通知规定,2015年广西全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区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1210元、1085元和1000元。2016年没有调整提高,仍执行2015年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和钦州市;二类地区包括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和崇左市;三类地区包括全区各县级市;四类地区包括全区各县、自治县。

《通知》实行后,全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区当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封定为1120元、968元、868元和800元。综合上述情况,我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封定为968元。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