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新疆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新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8 06:37:41

很多参保人员因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需要补缴养老保险保费,每个地方的补缴养老保险保政策是不同的,那么2018年新疆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新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规定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年限的,中间不管断缴几年都没有关系,参保过的记录,不会清空

二、医疗保险:

1.逾期1 个月未按规定缴费的,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缴后,即可正常使用。

2.逾期3 个月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后又要求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又要6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 个月以后,从第7 个月起按以下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待遇。

每年度,新疆社保基数根据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上下限确定,其中,下限为自治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据此计算,2017年自治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844元,上限为14220元,分别比提高194元和969元。而国有农牧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38元,上限为5688元。

从1月1日起,新疆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社保。这意味着,单位缴费时,职工工资超过上限14220元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月工资低于2844元的,按下限计算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性收入缴费。即某一职工月均工资达到2万元时,仍以14220元为缴费基数;月均工资只有2500元时,也按2844元作为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按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即按4740元的50%为2370元为缴费基数。

这表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将分为高中低3个标准,高档缴费标准为每月4740×100%×20%的948元,中档标准为每月4740×60%×20%的568.8元,以及低标准每月4740×50%×20%的474元。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根基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小我账户养老金构成。根基养老金按照小我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本地职工均匀工资、小我账户金额、城镇生齿均匀预期寿命等身分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根基养老保险的小我,到达法定退休春秋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根基养老金。参加根基养老保险的小我,到达法定退休春秋时累计缴费不够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根基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划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报答。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划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小我到达法定退休春秋时,累计缴费不够十五年的,可以耽误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施行前参保、耽误缴费五年后仍不够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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