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辽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辽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21:37:02

很多参保人员因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需要补缴养老保险保费,每个地方的补缴养老保险保政策是不同的,那么2018年辽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辽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规定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手一张社保卡 吃财政饭的要缴养老金

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都将启动改革。

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及其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改革将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这些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国务院改革决定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此举将保障改革人群的新养老金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

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职业年金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力保待遇不降低 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改革后,这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

??“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

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位负责人说。

此外,这项改革确定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这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力争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养老金不再按级别缴纳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

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此外,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

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各个行业、各类单位情况复杂。国务院的改革决定是管总的,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单位,还要依据实际情况细化政策措施。

我省将从去年10月起补缴养老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措施出台,我省将执行国家缴纳比例,从去年10月起补缴。

按照决定的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我省将按照国家的缴费比例执行,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工作人员表示,政策实施日期和政策推行日期之间存在几个月空档期,在我省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后,从去年10月起补缴。

在沈城某高校工作5年的陈先生表示,他目前税前工资5000元,到手4200元,养老改革决定一出,他算了一下账,“个人缴8%,职业年金缴4%,合起来就是我工资的12%,也就是600元。缴完保险后,收入一下子就变成3打头的了。”陈先生说,“工资的12%确实比例不小。改革我也认可,老龄化严重,而且双轨制运行也有失社会公平,但一下子接受还得过心里这道坎儿。希望国家能有相关的工资调整政策,财政再向社保改革倾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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