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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香港公务员养老金两次改革(二)

发布时间:2023-09-20 01:27:18

随着香港公务员队伍规模变大,“长俸制”退休保障给政府财政造成很大压力。特别是1998年至2005年期间,亚洲金融风暴和SARS疫情接踵而至,香港政府连年出现赤字。公务员薪酬津贴等开支占政府经营开支逾6成,在未来财政告急的紧张气氛下,第二次公务员退休保障改革推行。

2000年,香港16万公务员加入了强积金计划,供款率和私企相同,统一为最低5%。此次改革令公务员退休保障彻底告别“长俸制”,公务员也加入了全香港的强积金计划,相当于公务员和私企退休保障“并轨”。根据制度,雇员和雇主都需要将月薪至少5%注入强积金账户,为了不过多占用现时现金流,政府也设下了每个月最多供款1250港元的上限,而月薪低于7100港元的人士,则毋需供款。一般情况下,供款人要到65岁时才可提取,但如果遇到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永久离港或提早退休,则可在65岁前支取。

5%只是最低供款额,政府也按照公务员在政府的工作年资来决定雇主供款比例。3年以下政府会将月薪5%注入雇员的强积金账户,3年至15年为15%,此后每5年再增加一定比例,直至30年以上无间断工作的公务员,最多获得25%的雇主供款。虽然私企也会给予高管或资深员工更高的供款率,但公务员系统的雇主供款率仍是遥遥领先。

强积金计划也是香港政府在1999年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时提出的其中一项建议。“我们曾仔细研究现行的退休金制度,在促进私营机构和公务员系统交流人才方面,是助力、还是阻力?”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说,之前的退休金制度更利于年轻时便加入政府,之后拾级而上的资深公务员,但在吸引高级公务员“空降”政府方面则缺乏卖点。改革的目标,是使公务员架构更开放、灵活和公正,以便吸纳人才。

改变非昼夜发生,此前香港已经历漫长的讨论。香港政府自1966年起便开始研究不同的退休保障方案,先后提出过四种以上的方案,但都未获得议会通过。社会的焦点是,如果政府“一视同仁”(对老者集中发放统一数额的退休金),财政资源则不能得到最优分配,面临“富裕者不需要、贫困者不足够”的窘境。

直至1995年,政府提出《强制性私营机构退休保障计划》,即现时的强积金制度,方案才获得通过。立法和执行仍有5年的时距,2000年12月强积金正式运行。

每个人的供款组合可以自由选择,政府和其他私企雇主会提供一个集成信托计划,计划内涵括保本、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成分的基金,雇员在入职时选择,允许中途转换。

近年通胀猛于虎,万物腾贵,退休金也水涨船高。政府遵循专门的《退休金(增加)条例》,每年按照甲类消费物价指数调整退休金和遗属抚恤金,如2013年增加的幅度为3.5%。

在香港,私立医院牙科、产科等收费非常昂贵,故很多私企将之划归为额外福利,每年限制使用或在医保中剔除。公务员福利则涵盖牙科和产科,还有4间只开放给公务员的诊所。

除每个月给予金钱保障外,公务员事务局成立专门的退休公务员服务组,不定时地组织旅行联谊,但鉴于朴素原则,仅为本地的一日游,去年便安排的是蒲台岛和鲤鱼门。

回顾香港公务员退休保障的演变史,每次改革都让政府“减负”,把沉重的养老负担分散至商业养老保险(比如强积金),也令政府和私企的养老保障互通互融,让香港打工仔在职业选择上更灵活,不至于受到养老金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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