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轮廓:财政拨款社保加年金

发布时间:2023-09-13 04:54:0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轮廓:财政拨款社保加年金编者按:事实证明,媒体和公众最初对于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解读有些超前和一厢情愿。人社部随后的表态称:《条例》实施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实施。而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正是多年来事业单位改革最大的两个症结所在。已历经20年的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可谓十分缓慢,刚刚实施的《条例》虽算是一个有形的成果,但整个事业单位改革仍然有待进行核心任务的突破。事业单位职工聘用、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所带来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一线调查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套计算方式,进行养老金补齐”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倒计时

7月初,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相继收到会议通知,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一次全面摸底调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条例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其中关于社会保险、养老金改革的内容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时,人社部面临着多种压力,“有人要急于退休,有人要反映意见,而实际上,我们有一套算法,不会与现在的事业编制退休金有太多出入。”一位参与养老并轨问题讨论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表示。

另行研究

由于《条例》中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有媒体将此解读为,7月起,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将纳入社会保险,也就是常说的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内容之一。

但是,人社部官员很快更正:“从《条例》实施之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等说法则属于误读、误传。”

人社部表示,“《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人社部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这和《条例》实施工作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条例》自7月1日实施,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同步实施。

表面上看,人社部并没有急于推进养老金并轨的举动,但实际上,内部的调研讨论并没有停止。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也展开了一系列工作。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人社局在7月初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一次全面摸底调查。“主要是了解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的领取情况,为养老金并轨做准备。”该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公务员系统内的事业单位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干部身份,一种是工人身份。工人身份事业编制人员已经通过社会保险和财政拨款两部分收入领取养老金,而干部身份事业编制人员养老需要国家财政拨款。此外,北京也有望在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方面进行推进。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较大,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甚至存在70%~80%的差距。

对于养老金并轨的问题已经讨论多年。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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