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养老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一)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在本办法发布之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细则实施之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三)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缴多得。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十一、养老金的构成及标准是什么?
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二)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每月75元,以后将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昭通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十二、个人账户的构成是什么?
县(区)经办机构为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以下内容:
(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其利息;
(二)省、市、县(区)人民政府每人每年给予的缴费补贴及其利息;
(三)集体补助及其利息(集体补助指新农保);
(四)其他社会团体、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及其利息。
十三、个人账户能否继承?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十四、参保人员死亡后,能否享受相应丧葬补助?
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