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全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缴费期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参保缴费延长到2017年2月28日,对延后缴费的人员其享受待遇只能从3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议为进一步加快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三个明确”: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全市2017年完成扩面任务17420人,续保缴费364218人,征缴资金4961万元。其中,扩面任务以2017年到龄人员为依据,乡镇“退一补一”,三办一园“退二补一”;续保任务以居保信息管理系统内历年来的参保缴费人员为依据。参保缴费鼓励“多缴多得”,其中缴费200元至400元的比例不低于10%,缴费500元以上的不低于5%。结账人数以导入系统数据库为准,征缴金额以财局结算单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