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
补充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
中国目前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
(1)采用个人账户积累模式。
(2)一般情况下,只有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3)缴费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基金、奖励与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积累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进行市场化投资。
(5)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