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三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_三明农村养老金计算方法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9 22:50:04

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数共11.53万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08.67元。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240.69元,高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226.92元的水平。

我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对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以下四部分构成:一是定额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二是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我市每人月增加41元;三是与个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四是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同时,对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中部分群体,从1月1日起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对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含在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23元的,补齐至2023元后,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我市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十年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后,全市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00.27元,全市人均月养老金由原来的1860.86元提高到2061.13元。

目前,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可在各银行社会化发放网点领取调增后的养老金,及1至4月份养老金的调整补发金额。

此次上调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办法分为普遍调整和部分群体调整两部分,普遍调整固定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55元,再按个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有关人员进行特殊调整:对退休前获得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分别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副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发80元;在2013年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含2013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

此次调整共涉及全市11.0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其中特调3566人。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