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一是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倾斜调整。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符合多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一位1970年参加工作、2000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可增加的养老金包括定额调整的60元、挂钩调整的90元(缴费30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来算,每个月增加90元)、倾斜调整的30元(符合倾斜调整中关于“2005年底前退休,且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规定,那么他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部分,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3元,每月共计30元),即每月多领养老金60元90元30元=180元。
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即补发今年1至9月增加的养老金。